昆明警方回應“街頭火拼”視頻:演出拍攝者與發布者等5人被批評教育
發布日期:2026-01-17 17:49 點擊次數:187

近日有網民舉報,某抖音賬號發布了一段所謂昆明“街頭火拼”的視頻,畫面中多人持“槍”在街道、車邊“激戰”,引發大量關注與議論造成不良影響。
昆明市公安局1月12日發布消息稱,接到舉報當日,昆明市公安局網安支隊迅速聯合刑偵支隊官渡分局、盤龍分局等相關部門展開調查,找到視頻發布者樊某某以及參與拍攝的劉某某、郭某某、唐某某、張某某。

經了解,該視頻系劉某某在周末為打發時間組織拍攝。郭某某、唐某某參與演出,張某某負責拍攝,完成后,四人并未在任何網絡平臺公開發布。視頻中出現的“槍支”實為從某地購得的玩具槍。
視頻的實際發布者是樊某某,他并未參與拍攝,得知劉某某等人在拍視頻,金沙電玩app出于好奇索要觀看后覺得“好玩”,便自行剪輯上傳至抖音。
未意識到會造成嚴重負面影響。該視頻在被查處前,已獲得11.2萬點贊,2949條評論及5.7萬次轉發,目前因違規已被平臺下架。
鑒于拍攝視頻的四人未主動傳播,經與屬地法制部門溝通,警方已依法對四人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書寫保證書。
視頻發布者樊某某雖未參與拍攝,且發布時標注了相關說明,無主觀惡意,警方也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,責令其寫下悔過書,配合消除不良影響。

備案號: